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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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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一、基本情况

富阳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主要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这个政府综合服务平台来开展。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服务宗旨,围绕一条主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住两个重点——审批效能与服务品质,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市、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在深化改革中谋发展,在创新机制中提效能,在优化服务中惠民生,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下,通过“理清权力清单、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了“一门受理、统筹协调、网上运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实现了部门内部职能整合、项目集中进驻、窗口充分授权、审批网上运作,效能集中监管的工作目标,取得了提升政府形象,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一些成效。

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于2005年,其前身为富阳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中心”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机关行政编制8名,内设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三个职能科室,科领导3名;“中心”下设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市民之家管理服务中心)、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登分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副局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13名,设主任1职(由中心副主任兼职),副主任1职,内设综合科、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产权与土地交易科四个职能科室;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市民之家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0名,新登分中心编制8名。

行政服务大楼总建筑面积18100平方米,主体12层,1—3层为行政服务大厅,4—5层为中心管理办公区,6—9层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12层为中介发展服务中心。2011年新建“中心”食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250人就餐。

目前,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35个单位(部门)进驻“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设服务窗口90个,部门派驻窗口工作人员175人,集中开展审批服务事项572项(许可事项313项,非许可事项205项,扩权强县下放审批事项54项。另外,进驻公共服务单位8家,提供服务事项94项)。市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水利工程交易、土地交易、司法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中心”开展集中交易。

截止2011年底,“中心”共受理行政服务事项896490件,办结890235件,办结率达99.3%。通过内部职能整合、窗口充分授权、流程优化改造,项目“一审一核”率达83.3%,精简审批环节504个,压缩审批时间3642个工作日,平均承诺时间从“中心”组建前的12.48天压缩到6天,比法定时间提速70%以上。“中心”先后荣获“浙江省先进服务中心”、“杭州市示范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先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浙江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称号。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搭建服务平台,推进项目集中。平台功能是否完善,服务链条是否完整是制约审批服务高效运转的关键环节,我们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就按照服务“一站式”要求,着力抓好三个平台的建设。一是建好物理平台。2005年8月,市委、市政府投入5000万元,新建了行政服务大楼,按照“应进尽进,能进则进”原则,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项目,除确需现场检验、检测的项目外,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2011年在审批平台的基础上,又搭建了“市民之家”服务平台,水、电、气等9家服务单位集中进驻“中心”。目前,在大到投资项目的审批、代办,小到水电气的过户、缴费,都能在“中心”享受“一站式”的服务。二是提升网络平台。2009年,结合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市委、市政府投入资金200多万元,按照网上网下联动、物理集中与网上逻辑集中并举的思路,积极推进“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先后完成了审批应用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的开发应用,实现了“外网申报、内网审批、外网反馈”。并开通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网上直报系统,实现了市与镇(乡)两级数据实时流转,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三是管好中介配套服务平台。根据审批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了中介发展服务中心,引进了与审批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46家,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中介行业共性评价、行政主管部门个性评价和业主满意度评价的服务评价制度的三级评价机制,考评结果作为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入选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预选名录和行业主管部门奖励处罚的依据。通过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价格“三公开”,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配套服务,真正实现了服务“一站式”。

(二)理清权力清单,再造审批流程。摸清权力底数,是开展审批服务基础,从2007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我们结合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还权于投资者、还权于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思路和“合法、合理、效能、监督”原则,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的主体、内部流程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取消、调整了一批因设定法律法规依据不足、许可权限在省、市一级的审批事项。制定了富阳市行政权力动态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审批服务事项,确保设立有据,运作规范。同时,按照即办件、一审一核件、承诺件、初审上报件,分门别类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内部流程进行了清理、再造和固化,通过减少非法定审批程序,精简了内审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限。

(三)推进职能整合,强化效能集聚。“职能不到位、人员不到位、授权不到位、并联审批运作程序难落实”是长期以来制约行政服务工作四大难题,也是窗口“收发室”、审批“两头跑”的顽疾所在。2009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市委、市政府按照“依法整合、精简效能、集中办理、分权制约”的原则,在摸清权力底数、部门内部运作和需求底数的基础上,强势推进行政机关内部审批职能进行了整合和集中改革,全市33家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按照撤一建一、并一建一和挂牌三种方式,设立了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在这次机构调整中对行政许可科职能进行了强化。通过改革,全市承办审批职能科室由改革前的150个减少到44个,分管领导由88名减少到35名,有力推进了职能整合、项目进驻、网上运作、“一审一核”、服务承诺、并联审批 “六个到位”。杭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明对富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认为“富阳市的改革思路清,措施实,力度大,成效显著,应认真总结并在全市宣传推广”。

(四)创新服务机制,突破审批难点。一是建立了批管分离制度。在理顺部门审批职责、归并交叉重复审批事项、区分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的基础上,市编办对行政许可科的职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按照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相对分离,规范与效率并重的工作思路,妥善处理简政放权与强化监管的关系,制订了行政许可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批前统一规则、批中过程监管、批后案卷评查的批管分离体制,做到从根本上解决了审批与监管的脱节和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批管不分的现象。二是推行了审批窗口代表制。研究制定了《富阳市行政审批代表制实施办法》和《关于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的通知》,对审批窗口代表的选派条件、主要职责、审批权限、责任要求及一审一核项目的办理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通过联合任命、书面授权、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形式,确保了人员固定,授权到位、场内办结。目前,28个审批部门的代表常驻“中心”办公,83.3%的项目授权窗口代表“一审一核”直接办理。三是健全了多层级的审批协调机制。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任务越来越艰巨,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职能相互交叉、法律相互打架、部门互为前置的现象时有发生,对项目审批综合协调的呼声越来越高,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富阳市行政审批协调实施办法》,赋予行政服务中心跨部门协调职能,建立了审批窗口现场协调、部门分管领导内部协调、市行政服务中心跨部门协调和市政府综合协调的多层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有效防止了部门相互推诿等现象的发生。四是建立了上下联动机制。以市代办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了部门分管行政审批负责人为代办员、行政许可科科长为代办员、乡镇全程代理员和挂职代办员为协办员的投资项目审批三级代办联动机制,通过分工协作,部门互动,上下联动,推进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五是深化联审联办机制。打破以部门为单位设置窗口的惯例,根据审批服务流程需求,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推出了“民生服务一条龙”、“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条龙”、“企业注册登记一条龙”、“中介服务一条龙”等服务新机制。目前,政府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各职能部门的累计审批时间一般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部门审批时间一般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个人类房产登记,只要产权清晰,“四证”在1个半小时内可全部办结。六是建立三级代办机制。建立了以部门分管行政审批负责人为代办员、行政许可科科长为代办员、乡镇全程代理员和挂职代办员为协办员的投资项目审批三级代办机制,充分发挥代办员项目代办、业务协调、效能监督职能,推进项目落地,助推审批制度改革。

(五)加大服务保障,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源头治腐,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党委统领、政府主抓、纪委督查的行政审批服务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了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目前,“中心”配备班子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为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2011年,经市委常委讨论通过,专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对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管理手段、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并将窗口服务绩效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体系,确保了行政服务工作的长效发展。

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富阳市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办法》,将审批服务效能按动态指数与常态指数进行量化,动态指数包括功能指数、效率指数、效果指数三个方面10项内容,常态指数分为职能整合、机制创新、网上运作、服务规范、创先创优五个方面,动态指数每月一考,按分排位,结果公开,常态指数每年考核一次,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的年终综合考评。通过效能评议、指数考核、集中监管,健全了审批权力阳光运行评价机制,防止了“两集中两到位”集中改革的回潮。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对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评机制先后三次作出重要批示,认为“富阳市出台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机制的做法,值得总结借鉴”。

三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成立了项目推进督查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网上电子监察平台,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并落实专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督查情况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通过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办通报,破解了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力量整合不够、问题难协调、部门相互推诿等难题,有效遏制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主要收获与成效

(一)项目集中,效能集聚,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服务格局基本形成。通过投资项目集中审批、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审批窗口代表制、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改革,有力地推进了部门内部职能整合、项目集中进驻、窗口充分授权、审批网上运作,政府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日益完善,行政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不到位、人员不到位、授权不到位、并联审批运作程序难落实”四大难题得到了有效破解,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为提供政府服务的主要平台、展示政府形象的主要窗口。

(二)便民利民,优质高效,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的作用日益显现。“群众利益无小事,优质服务无止境”,客商来投资,首先接触的就是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为富阳对外的主窗口和政务环境的风向标。行政服务中心高效便民、改善发展软环境的服务理念,行政审批三个并联、项目难题三级协调、审批服务三级代办、中介机构三级评价等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展示了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的形象,改善了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发展环境,增强了企业与政府投资合作、发展的信心。

(三)阳光运作,公开透明,推进了源头治腐,提升了政府服务品质。权力滋生腐败,公开透明、加强监督是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建立有效的行政审批监督体系,作为从源头上、体制上消除腐败现象,加强廉政建设、打造阳光政府的根本措施。通过许可条件公开、办事规则公开、服务流程公开、审批结果公开、监督方式公开、考评结果公开,实现了过程透明化、行为规范化、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推进了审批权力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止的行政审批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强化服务,转变职能,密切了干群关系,推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为群众办事搭建了平等对话、沟通协调、政务公开的平台,推动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实现了公务人员角色的转换,工作人员由过去的管理者逐步转变为服务者,角色的转换又促进了服务态度的改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机关办事秩序进一步得到理顺,通过促进授权、优化办事流程、较好地解决了机关审批层次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职责脱节等问题,形成了执法机构与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执行机构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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